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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通知(第十四周)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2-04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现将经管学院教职工第十四周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12月5日(周三)下午16:00 - 18:00

二、学习内容

1、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参考资料: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附件下载)

2、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参考资料: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moe_843/201808/t20180823_345987.html

三、学习形式与安排

教研室教师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在各自固定学习地点集中学习,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学工办、实验室、编辑部、信息资料室等部门人员由朱敏同志负责组织安排。

四、有关要求

1. 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细致安排,确保学习讨论按时有效开展,并做好考勤登记。

2.各教研室并指派专人按照《会议记录规范模板》做好教研室、部门的学习记录与拍照记录,并将学习照片于当日发至马奕颜处。

3.教师要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做好学习记录,确保学习实效。

 

 

经管学院党委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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