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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山西省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16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2020年山西省继续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选调对象为普通高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仅限2020年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全省计划选调420名,名额分配详见《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因受疫情影响,毕业时间调整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后,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12月底)。

(五)大学本科生25岁以下(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放宽2岁。

(六)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连续1年以上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和具体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20年7月。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通过山西组工网(www.sxdygbjy.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查询具体的选调地区、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

(一)网上报名、组织推荐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公**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期间,每天中午12:00左右,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名、组织推荐和缴费等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9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7月19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7月20日00:00至7月21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14:00至7月28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14:00至7月29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0年7月30日00:00前查询。

3.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于2020年7月14日9:00至7月24日12:00上传至报名系统。报考者未完成学校党组织推荐或未按期上传《报名推荐表》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因职位取消改报职位的报考者于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7:00完成上传。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7月24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者未完成组织推荐程序的,报考职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职位的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8月2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认真填写《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防疫登记表》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三)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网上缴费,而后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符合减免条件的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4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0年8月1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本省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中心(http://rst.shanxi.gov.cn/rsks/xzzx)下载并填写《减免考试费申请表》,填表时,应将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或拍照制成电子版填入表中,于2020年8月7日18:00前将填好的表格发送至邮箱sxptakw2@163.com。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项成绩的平均分,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为准。

(一)笔试时间

8月22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太原。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9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复审的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职位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调数量,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生;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综合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八、其他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市委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2.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6.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请广大报考者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0_xds/202007/t20200710_185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