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为了加强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总结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管理职责,经管学院牵头组织、科研院参与对本单位到期的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的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项目及部分2011年、2012年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详见项目清单(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书中各项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所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时间安排
1、5月30日
请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报告》(附件2)、项目任务书,并准备汇报PPT。
2、5月31日
所在单位对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并组织教授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并参照《验收专家评价表》(附件3)对项目进行评价。
3、6月5日
对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4),并将各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本单位签章的《总结报告》(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专家签字的《专家评价表》(附件4)和《验收专家组名单》(附件5)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国际交流中心D504)。
四、其它
1、本次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2、不能按期参加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于5月19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科研院(延期时间为1年)。2015年已申请延期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次延期。
联系人:李 晶
电 话:87081140
邮 箱:8713644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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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3